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回家要15分鐘凍未條!情侶淡水捷運站前「野戰」 背景、動機曝光

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0/04 18:24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04 18:24
一對情侶在淡水前「野戰」,如今2人的身分與動機也跟著曝光。(圖/TVBS)
一對情侶在淡水前「野戰」,如今2人的身分與動機也跟著曝光。(圖/TVBS)

今(4)日有一段影片在網路上掀起熱烈討論,其內容為一對男女在新北市淡水捷運站的飲料店前上演「活春宮」秀。此案經警方事後循線調查後,發現影片中的女主角為1名52歲的蔡姓女子,至於男主角則為小她18歲的曾姓男友,而2人的背景與「野戰」動機,也跟著曝光。

淡水分局在今日上午進行網路巡邏的時候,發現網路上流傳一段片長約1分半鐘的「活春宮」影片。從畫面中可發現,一名女子先是蹲低身子、解開男子的褲頭,隨後疑似幫對方口交。後來,女子又裸著下半身背對男子,直接在淡水捷運站旁的飲料店前大戰。

 

影片男女主角坦承,2人本想騎車回家,未料卻因慾火難耐而「野戰」。(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警方在得知此事之後,立刻派員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並以車追人、循線確定影片中的主角為52歲的蔡女、34歲的曾男,前者從事女性美容行業、後者則為保全,2人確實為情侶關係。

此案就發生在淡水捷運站飲料店前。2名當事人也在接受偵訊時承認犯行。(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警方調查後發現,蔡女與曾男事前才剛在台北市區約會,並一起搭乘捷運回到淡水,本來準備騎車回到距離15至20分鐘車程的蔡女住處,未料2人卻一時慾火難耐,且為了「浪漫」、「追求刺激」,這才決定在捷運站前開戰。儘管2人偵訊時皆坦承犯行,並感到相當後悔,但警方仍依妨害風化罪嫌,將2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淡水捷運站#活春宮#淡水分局#野戰#情侶#恩愛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95

0.0760

0.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