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科技公司22日晚間發生大火爆炸事件,造成上百人死傷。屏東地檢署針對此案件展開調查,今(27)日搜索劉姓董事長、呂姓總經理的住處,並將兩人帶回偵訊,檢方訊後認為兩人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刑法》第173條第2項公共危險罪等罪,諭知600萬元、500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今天表示,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多次到事故現場勘查,並向屏東地院申請搜索票。今天也前往劉姓董事長、呂姓總經理住宿搜索,並將兩人帶回偵訊。訊後認定兩人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刑法》第173條第2項公共危險罪、《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以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等罪嫌,因此諭知600萬元、500萬元交保。
此外,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集勞動部、衛福部、內政部等部會,舉行「屏東市明揚工廠大火案檢討與改善」專案報告。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將與高雄市政府、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對明揚科技公司進行勞檢。若結果出爐將盡快對外說明、且承諾一定會在一週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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