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2點多,23歲梁姓女子騎乘機車,桃園大園區華興路,對向要左轉的轎車駕駛沒有開到路口再轉彎,導致雙方發生碰撞,肇事駕駛肇逃,騎士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沿路追人,不料追到宜蘭發現駕駛已經輕生,字條寫到自己狀況困難,沒有能力賠償。
肇事駕駛下車了,只是他就站在一旁,看了幾眼,幾分鐘後逃離現場,留下熱心民眾,獨自幫忙搶救。
附近民眾:「可能第一次,而且又看到那個女生,已經沒辦法救了,太嚴重了,他可能已經慌到了!」
就在25日下午2點多,23歲梁姓女子騎機車,在桃園大園區華興路,被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的駕駛撞上,送醫宣告不治。
當駕駛肇事後,愣住整整6分鐘,眼睜睜看著民眾幫忙做CPR,就開車逃離現場,一路逃到宜蘭,最終還是被警方找到,只是人已經死亡,在字條透露,自己狀況困難,沒有能力賠償。
而駕駛原本自稱是警職退休,還做到分局長,如今身分曝光,完全不是,是保全公司的主管。
只是肇事者死亡,死者家屬該怎麼求償?但如果有繼承人,就要負賠償責任,但如果拋棄債務。
律師陳永來:「拋棄繼承,就變沒有人負責,但是這個情形,其實被害人家屬也可以,選擇向法院聲請指定,遺產管理人,由遺產管理人針對肇事者,所遺留的的遺產來付賠償責任。」
23歲女子命喪輪下,相依為命的媽媽跟姊姊哭斷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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