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天母大葉高島屋地下停車場,過去只開放月租車位,但日前因為開放臨停,就有月租車主在假日卻因此停不到車位,他先是打給停車場業者,但得不到回應,接著又打給停管處投訴,不過隔天竟然收到業者簡訊,強調之後容易發生類似狀況因此解約,收到這通知讓車主相當錯愕。
好不容易排了隊,終於等到自己進場,沒想到卻看見停車場前放了停車位已滿的牌子,讓租客實在好無奈只能把車開走。
地下室停車位月租車主:「地下室今年有開放臨停的關係,加上當天又有烤肉活動跟棒球,那我停不到位子,我就去外面繞了一個半小時之後再回來才停到位子。」
地下室停車位月租車主:「我(向業者說)可以理解這件事情,我也可以接受沒有固定車位,但是我並沒有說我要退租,我從禮拜六到禮拜天的溝通過程中,從來沒有說我要退租這樣片面跟我解約真的是合理的嗎,他就說這個是長官的意思。」
隔天下午收到停車場寄來的簡訊,上面寫道因為聽到停不到車位問題之後,滿車機率會增加,因為無法滿足需求要他停到其他停車場也將會辦理退費,只是這樣片面解約合理嗎?
臺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葉家豪:「倘若業者是因為消費者,向主管機關檢舉或是反映,而終止契約恐怕終止契約是無效的。」
車主說已經在大葉高島屋地下停車場租車位超過七年,雖然沒有固定車位通常還是有位子可以停,但沒有車位繳費的意義在哪,這回因為當天有棒球又有烤肉活動月租客一位難求,想都沒想到只是向停管處反應,竟然遭到解約業者和停管處還在釐清爭議,但也已經讓月租車主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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