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台北市26歲邱姓男子,日前中午開車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附近找朋友,等人期間索性將車上違規暫停在標線行人行道上,不料,35歲何姓行人眼見人行道被占據,竟直接爬上引擎蓋後踩過擋風玻璃後,從車尾下車時還不慎摔傷右腳。何男事後向警方供稱,因為對方違規停車占據人行道,他因為「無路可走」才會直接踩過車輛,雙方也因此互告而鬧上警局,警方也依法偵辦。
大安分局警方獲報到場後了解原委,何男才聲稱因為汽車違規占據人行道,他因為「無路可走」才會踩過汽車,未料下車時還造成右腳受傷,事後堅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邱男則因愛車擋風玻璃破裂,也決定向何男提告求償,警方也受理後將2人送辦,另外汽車違規部分也依法舉發。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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