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關西路段,16日發生追撞車禍,有行車紀錄器拍下,一輛開在快車道的轎車突然急煞,後方兩車駕駛跟著煞車,沒往前撞上,但再後頭的車輛,卻撞成一團,這責任應該歸誰?警方還得釐清。
駕駛:「吼,怎麼會突然煞車啦。」
只是他油門踩了加速離開,幸好後方駕駛反應快,踩住煞車沒撞上,但更後方的可沒這麼幸運,後行車紀錄器畫面上第一輛車當下也煞住了,卻跟第二輛和第三輛車在內線車道上撞成一團。
車禍發生在16日上午7點多國道3號關西路段,正值通勤尖峰時間有不少車流,但像這樣疑似煞車害撞責任又該歸誰,用示意圖舉例第一輛A車急煞後,後頭兩輛車都來得及煞車,最後方的D車和E車似乎沒保持安全距離,追撞成一團,照理說最後方的車得負責賠償,但要是他能舉證是A車先停下才釀成意外,能請求民事賠償,要是受傷了還可提告過失傷害。
資深員警:「任何一台車我覺得如果你有受傷,我覺得去對那一台,突然間停在快車道的那一台,去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我覺得基本上都沒問題啦,從行車紀錄器畫面看不出來說,他(第一輛車)是不是前面剛好有車子,那個行為確實是蠻怪的。」
國道上小型車最少都要,和前車保持速度除以2的安全距離,過去有不少車禍就是後車跟太緊才釀成追撞,這回車禍主因看似是第一輛車急煞,但明明後方兩輛車都來得及停住,兩者有沒有因果關係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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