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7歲林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大甲區金華路,遭到警方攔下,經酒測發現酒測值「超標破表」,林男也無辜喊冤,稱已經8年滴酒未沾,員警見他行為舉止正常,也不像有喝酒,進一步調查才發現,原來是林男曾使用過漱口水,因為其含有酒精成分,員警再讓林男用清水漱口後重新酒測,證明林男確實未有飲酒,這才結束這場酒駕烏龍事件。
林男堅稱已經8年沒碰酒了,員警也觀察林男生理狀況正常且對話應答如流,不像嚴重酗酒之狀態,正當員警詢問是否有服用可能含有酒精成分的東西時,他猛然想起因最近牙齦紅腫,時常使用漱口藥水舒緩,經查看其漱口藥水成分後,發現該漱口水含有95%酒精,員警研判應是該成分因素導致影響檢知結果。
後來員警依規定請林男以清水漱口後,再次進行酒測,顯示數值為零,終於還給林男一個清白。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所長李建興表示,員警在執行酒測前,會請民眾漱口,是為排除口腔中仍有殘留酒精影響檢測數值之因素,並當場告知可於漱口或距該結束時間達15分鐘後進行檢測,以保障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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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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