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起案件!28歲的徐先生畢業後擔任工程師,從沒進出過警局,結果這回,一次被一群便衣員警包圍,質疑警察沒有第一時間出示服務證,還認為執法過當,甚至覺得,自己被車手盯上,只是警方沒有查清楚,但新北市刑大表示,當初是車手指認,循線調閱監視器查證後,聲請拘票,過程合乎程序。
28歲的徐先生大學畢業後就擔任工程師,協助外商金融公司架設網路線已經三年,從沒進出過警局,結果這回竟然被大批便衣員警包圍。
當事人徐先生:「不知道什麼時候被車手盯上了,那車手就指認說,我是他們的上游,我覺得警察做到的應該是,你應該要先調查清楚,而不是衝到民眾家裡。」
徐先生所說的車手指認,就是警方當初抓到車手後,車手提供出上游出現的時間地點、車型車廠牌以及車牌末兩碼,員警循線調閱監視器,再經過車手指認駕駛,才向檢察官聲請拘票,結果事後發現嫌犯不是他,警方被指控沒有第一時間出示服務證,還被質疑執法過當。
新北刑大偵五隊隊長劉宗鑫:「調閱相關的資料來進行查證,然後報請我們,所報請的檢察官,來核發拘票,執法過當的部分,我們在檢視相關的影像過程,並沒有遭檢舉指控的執法過當的情事。」
新北刑大提供出示證件的影像,按照規定,拘提過程只要有把服務證拿出來就無違規,另外也否認執法過當。
其他刑警則表示,追查車手上游通常除了做筆錄詳細詢問之外,也是循線調閱監視器,最好是可以看到車手和上游碰面較為保險。
但換個角度想,一般民眾連警局都沒去過,看到好幾個陌生人從社區停車場,一路來到大廳,還和警衛打聽狀況,難免擔心害怕,如果未來詐騙集團都用這種方式擾亂辦案,該怎麼防範將會是一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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