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上個月因為教唆偽造有價證券,遭法院判刑3年2月定讞,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陳盈潔於今(23)日報到發監執行,雖然她一度以身體健康不佳為由聲請暫緩執行,但遭北檢駁回。今(23)日一早約8點40分,在經紀人和製作人許常德的陪同下,陳盈潔抵達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穿著一身黑、面容相當憔悴。

現年69歲的陳盈潔唱紅〈海海人生〉、〈春風〉、〈天涯找愛人〉、〈期待再相會〉、〈毛毛雨〉、〈乎我醉〉與〈破浪人生〉等歌曲,卻屢次鬧出債務爭議。知名音樂人許常德日前也在臉書寫下陳盈潔的近況,還透露她2019年因身體不適檢查出中風,仍敬業登上郵輪演出,獲得當時的主持人賀一航即刻救援,親友也表示陳盈潔近年出現頭腦退化情形,加上中風影響需要坐輪椅才能行動。

判決書指出,陳盈潔平時和姊姊陳乃嘉同住,而妹妹陳郁心則是長期定居在馬來西亞,很少回台。2011年2月,陳盈潔自己簽了1張280萬元本票,打算要和長期有借貸關係的KTV老闆邱湖借錢,而邱湖為了擔保自己之債權,要求陳乃嘉也要在本票上簽署妹妹陳郁心的名字充當共同發票人,陳乃嘉擔心會有刑事責任而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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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4年邱湖拿著該張本票,向桃園地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獲准,陳郁心才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進而揭露全案。陳乃嘉也被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而陳盈潔被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二審一度獲判無罪,不過最後逆轉改判3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