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謊報案!新北市還發生過,有女子1天內亂報案2次,一下說有人受傷,又說有保全被殺害,警方到場才發現烏龍一場,報案女子不聽勸告,被依社維法重罰1萬2千元,謊報這種重大刑案,還會涉嫌誣告罪。
對方語氣相當著急,結果員警趕到場一看,大樓裡面外面都空無一人,馬上回播電話號碼找到報案人,原來也在附近徘徊。
員警vs.報案人:「你報案說那麼嚴重還有外籍殺手,你調紀錄你去調紀錄,你不是還說五樓的人持刀砍保全。」
勤指中心只要獲報,就會請最近的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並回報,但是遇上強盜兇殺等重大刑案,會另外通知偵查隊,看情況加派警力攔截圍捕,調閱監視器釐清。
但浪費警力的情況,還是一再發生。
員警vs.報案人:「開門啊。」
獲報有搶劫員警到住家查看。
結果只是一對情侶,因為金錢糾紛報警亂指控,男友差點被當成強盜。
警方表示打110謊報,經過勸阻不聽可依社維法,重罰1萬2重大刑案,還會涉嫌刑法誣告罪。
同樣的打去消防機關,謊報災害緊急救護,或是惡意騷擾,也會依法開罰最高1萬5。
警消花時間耗費人力,處理緊急狀況,卻被有心人士惡作劇,被重罰也只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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