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一位婦人直接在路口攔住公車,並且用肉身阻擋去路,想要直接上車,遭到司機拒絕還到附近店家借紙筆要投訴,讓公車業者超無奈,直呼要是司機讓婦人上車,除了自身違規,公司也會被市府開罰記點。
事情就發生在台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根據了解當時婦人想搭車,直接就擋住23號公車去路,擋了20幾秒,沒辦法上車才氣憤離開。
記者廖凡漪:「婦人擋車的地點就在這處T字路口,其實在100公尺外就有一處公車站牌。」
統聯客運林經理:「司空見慣,每天都會發生,有一些人比較不會遵守規定,他們會希望說我已經到車門那邊,就是要開門讓我上。」
根據相關規定,要是公車司機讓婦人在沒有站牌的路邊上車,除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外,也會被市府開罰2千元以上罰金,而公車業者無奈回應,不只這一起案例,不少乘客貪圖方便,時常在站牌外的地點攔車。
店家:「很危險,他還要投訴餒。」
婦人違規攔車,事後竟然還到附近店家借紙筆,想要抄下車牌,投訴公車司機。」
警方:「可開罰500元。」
婦人貪方便,路口肉身擋公車,阻礙交通已經違規,警方將依法開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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