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1歲陳姓男子,今年4月間因為喝得爛醉,在汐止火車站外一輛計程車旁小便,遭65歲林姓運將勸阻後雙方爆發激烈扭打,陳男憤而徒手將運將勒斃,遭逮捕送辦後羈押至今,昨(4)日依殺人罪將他起訴,士林地院認為陳男仍有逃亡可能,裁定續押不禁見。
據悉,庭訊時陳男否認殺人,卻懺悔表示自己常常喝醉斷片,當天只想要給運將教訓,不料卻因為喝茫了下手過重,才會失手將其勒斃,事後願意與家屬和解,向法官求情交保。
士林地檢署昨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陳男,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陳男涉殺人重罪,若僅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不足避免逃亡等情形,因此裁定繼續羈押但不禁見。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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