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名謝姓男子因暗戀公司內的3名女同事,於是做出了一連串的瘋狂追求舉動,除了有尾隨女方回家、把不明來源的毛髮放到信箱等騷擾行為外,甚至還曾一度偷偷趁沒人時跑回公司,把女同事的高跟鞋拿到廁所當成「解放」器具,並在完事後將裝有「嘉明」的套套放回高跟鞋內。此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謝男已觸犯《跟騷法》,需面臨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的刑罰。
根據判決書,謝男因為暗戀小琳、小愛、小琪(皆化名)3名女同事,故展開一連串的瘋狂追求行動。其中,他曾在2020年12月的時候,親筆寫下一封書信放至小琳家中的信箱內,且信封內還有來源不明的毛髮。後來,謝男又於2022年4月間準備了一個裝滿「嘉明」的保險套,再度放到小琳家信箱內,並在對方的春聯上寫字傳情,甚至還曾偷偷翻越小琳家的欄杆,試圖偷走對方的鞋子。
除了小琳以外,謝男也曾私自闖入女廁,並在水箱上留下給予小愛、小琪的「情書紙條」,還曾經在女廁門上寫下小愛的名字,並附上一個愛心符號。針對謝男種種的騷擾舉動,小琳、小愛、小琪最終決定報警提告,希望能透過法律途徑來遏止謝男。
士林法院在審理此案的時候,小愛與小琪皆選擇撤告,而謝男也坦承自己有犯行,並希望能夠與小琳和解,不過卻遭到對方拒絕。對此,法官也在審酌一切情理後,認為謝男的行為的確已觸犯了《跟蹤騷擾防制法》,故處以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謝男在此案發生後雖離開了原公司,不料他又於去年6月間某日私自闖入公司,並趁無人之際把女員工的高跟鞋拿至廁所內,將其當成「解放」工具,甚至還於完事後把裝有「嘉明」的保險套、用來擦拭下體的衛生紙,紛紛放回鞋內。對此,法官則認定謝男觸犯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再另外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以1日1000元的金額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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