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在苗栗縣後龍鎮的一處出海口,2名員警在河床上帶回一具男屍,因無證件和相關物證,找不到男子的家屬,13年後的今時,當時承辦的張姓員警剛好經手「失蹤人口家屬尋親比對工作」,有家屬找上門來,張員發現和當年該具無名屍相當吻合,這具男屍為謝姓男子,讓他終於可以被領回家。
自發現大體到今年7月為止,該無名屍因身分未知始終無法回家,近期苗栗警分局推動「失蹤人口家屬尋親比對工作」,針對轄內失蹤人口家屬陸續採集DNA送往比對,剛好謝男的家屬也來辦理,張員想起當年承辦的這個案件,幫謝男找到了家屬,也順利踏上回家的路。
兩名員警都感到相當欣慰,而家屬更是了結了一樁心事。苗栗警分局長蘇旭茂表示,對於失蹤人口協尋工作極為重視,每一案背後都有故事,歷年未尋獲的失蹤人口應更加運用各種方法查尋,「失蹤人口家屬尋親比對工作」能夠幫助失蹤人口家屬找回家人、幫助無名屍落葉歸根,也呼籲民眾,家中若有親人失蹤多年未歸,杳無音訊者,可主動找尋警方請求協助採集DNA比對,以期能夠幫助這些失蹤人口早日找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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