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鳥松區,一輛機車的車牌翹高高,被員警攔下,認為未依規定懸掛車牌,雙方爭執近8分鐘,員警最後要開單時,騎士還嗆「拒簽罰單」,不過這張紅單已經算合法送達,將對騎士開罰1萬800元。
騎士被攔下,原來警方認為,機車車牌有「翹牌」情形。
機車騎士vs.員警:「從後方要明顯可以辨別,沒有可以明顯辨別嗎,如果我去驗車驗過怎麼辦,你說的很好,你說的很好,你要去驗車驗驗看,我這邊警方認定你從後方沒辦法明顯辨識。」
機車騎士vs.員警:「好,跟你解釋完了,來你要簽嗎,我不要簽啊,好,OK。」
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副所長林丕弘:「該車車牌角度,明顯與規定正面懸掛不符,可處所有人新台幣1萬800元以下罰鍰,舉發人員在紅單上註記,拒收或拒簽,紅單仍屬合法送達。
警方還帶著21歲騎士從後方看,警車的車牌角度很正常,遠遠看很清楚,右邊機車很明顯車牌有往上翹,角度可能會被壓縮,警方強調,即使當場拒簽,紅單也成立了,有疑慮就要到監理站再申訴。
不過在台南永康區,這名女騎士就違規的太明顯了,根本沒再看紅燈。
對向也有汽車要過,女騎士大搖大擺闖紅燈,一連三個路口都闖,三線道的大路口都沒再怕,加上她沒戴安全帽,又跨越雙黃線超車,由於都是不同路口、不同違規樣態,短短4分鐘路程,警方就開了5張罰單,女騎士得繳6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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