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南向82.5公里新竹湖口路段,17日下午5點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當時路段是開放行駛路肩,一輛小轎車疑似想要變換車道,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也沒有打方向燈,結果後方來車也不想讓,小轎車直接被撞翻,在路肩翻了好幾圈。
後方的駕駛也沒有想要讓,就這樣兩車發生擦撞,只是也煞不住了,直接撞上,接著小轎車被撞翻,在路肩翻了好幾圈。
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17日下午5點多,國道1號南向82.5公里湖口路段,當時是開放路肩時段,明明都沒有塞車,但他想要變換車道,疑似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也沒有打方向燈,想切就切,結果發生追撞意外。
這一撞車滾了好幾圈,保險桿掉了,板金全都刮傷,車燈也破裂,幸好車上兩人都沒受傷。
國道公路警察局分隊長盧建文:「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處以新臺幣3千到6千元罰鍰。」
高速公路上車速快,想要變換車道,都得要注意前後車況,想換就換, 現在不僅要面臨相關罰則車修復更得要花上一大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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