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調處一名楊姓調查官,借調法務部期間,被檢舉浮報加班費,多次申報加班時間都有私人行程,像是去看房子或上健身房,檢調目前已介入調查。不過這名楊姓調查官也被起底,當年以第一名成績考上調查局,還曾說過操守是公務人員的第一要務。
十多年前在公務人員特考座談會分享心得,他是台北市調處楊姓調查官,研究所畢業後,以第一名成績考進調查局,如今被檢舉,不實請領加班費,被依詐欺罪偵辦,對比當年這席話。
楊姓調查官:「必須在微跟隱之間下功夫,這是我們在操守上必須要做的準則,因此,我們要貫徹敬業與操守,這是我們身為國家公務人員第一要務。」
當初分享榜首心路歷程,還講到公務人員的操守,楊姓調查官,2018年借調法務部辦事,涉嫌多次浮報加班費,一般公務人員,每個月加班時數最高可報20小時,但楊姓男子的工作,是國會聯絡人,屬於「專案」加班,不受20小時限制,依當年規定最高可報70小時,但必須核實報銷。
記者簡育琦:「這名調查官借調法務部期間,擔任國會聯絡人,在會期協商期間,常常需要留下來加班,不過他被檢舉利用加班時數,來做私人行程,包括看房子還有上健身房,目前全案檢調介入調查。」
調查局公共事務室主任戴春成(電訪):「本案係本局北機站,主動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本局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查證屬實必從嚴懲處決不寬貸。」
過去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多以貪汙罪送辦,有些詐領金額不高,卻要面臨七年以上重罪,最高檢去年統一偵辦標準,認定公務員詐領加班費,採用普通詐欺罪。最重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當年的榜首調查官如今得接受行政和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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