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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女兒閨密!高雄父強吻又摟肩 竟辯「當自己女兒」下場曝

記者 賴慧津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6/20 13:11
最後更新時間:2023/06/20 13:11
高雄一名少女被同學父親性騷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少女被同學父親性騷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少女2021年2月底到曾姓閨密家過夜,沒想到卻被對方的爸爸多次強吻、摟肩及牽手等,一天內對她性騷擾高達6次,該名少女爸爸得知此事後氣炸,憤而報警提告,對此,高雄地方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曾姓男子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曾男對女兒同學性騷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判決書指出,曾男的女兒於2021年2月28日連續假日帶同學到家裡過夜,兩人在此期間與某日深夜偷喝酒,沒想到曾男卻趁機伸出狼爪,趁女兒同學酒醉時,直接強吻她,該名少女當下被嚇到不敢出聲。

少女忍無可忍把這件事告訴父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到了隔天,曾男先是對該名少女搭肩,在馬路上強吻女同學,還強牽女同學的手被甩掉,但他並未就此收手,繼續對該名少女做出脫序行為,少女忍無可忍,回家告訴爸爸,爸爸得知後大怒,直接報警提告。

對此,曾男在接受警方訊問時坦承犯行,但他辯稱是把對方當作自己的女兒才會做出這些行為。法官經審酌認為,曾男趁女兒的同學無法抗拒,對女同學性騷擾,明顯不尊重他人人格尊嚴,缺乏性別平權觀念,對女同學的人格發展、身心健全及價值觀可造成重大負面影響,身心傷害不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決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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