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上路,台中有民眾酒後騎車,看到警察後,騎上人行道反而被發現,男子觸法後大喊,難道要被關了嗎;雲林有一名女駕駛,酒後開名車撞上消防栓,酒測值達0.43,撞車時間就在酒駕新法上路後5分鐘,等於她也觸犯了公共危險罪,但她竟然還怒飆警察,說自己得花30-40萬修車,要員警通人情。
新買的百萬休旅車撞上消防栓,車頭右前方凹了一個洞,消防水柱噴到一層樓高,肇事者就是這名女駕駛,她在酒駕新法上路第一天酒後開車,看到雲林斗六警方臨檢,改走小路卻發生意外,女子酒測值達到0.43毫克,突然開始發飆,說自己愛車得花30-40萬修理,警察為什麼還要找碴。
酒駕女駕駛:「在家裡喝個兩杯,想說趕快回虎尾、回我家,這樣子而已,這樣也算違法嗎?車子撞成這樣子。」警察:「妳好好配合一下。」酒駕女駕駛:「這不是配合不配合的問題,這是情理法的問題。」
這名女駕駛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卻認為只是小車禍,不明白為什麼要被抓,同一天,台中也有騎車騎士酒駕被捕。酒駕駕駛:「我會被關,你們開心嗎。」
男子下班後喝酒,酒測值0.36,新法上路後第一晚,他也觸犯公共危險罪,被警方銬上手銬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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