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型態不斷在改變,立法院最近陸續通過「打詐五法」初審,包含洩漏個資、網路投廣告實名制,另外也針對之前台版柬埔寨案修法,買賣帳戶或是囚禁、凌虐被害人,刑期還會再加重。但也有基層員警認為,修法方向只打擊到傳統型態詐騙,恐怕效果有限。
跑到銀行要提領大筆款項,卻說是要投資虛擬貨幣,行員和員警一聽就知道是詐騙,但被騙的還有這位。
被害人vs.警方:「現在有很多詐騙集團,他會假裝你的親人,這次就是假裝你弟弟的兒子,不是啦聲音我聽得出來。」
詐騙集團假裝阿嬤姪子,說需要45萬投資醫療器材果然又是詐騙,類似詐騙天天上演之前喊出打詐國家隊,現在終於陸續通過「打詐5法」初審。
行政院長陳建仁:「三減的一個策略就是,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讓我們來展現打詐的決心。」
首先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洩漏個資可罰最高200萬情節嚴重罰1500萬,第二法則是著重在網路投廣告實名制,且禁止冒用名人登廣告平台業者違規連坐罰。
而日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台版柬埔寨,也有針對類似型態修法,包含洗錢防制法收集帳戶最重判5年,提供或販賣帳戶則可判3年,詐騙集團囚禁凌虐被害人可判1到7年,被害人死亡則是無期徒刑,另外如果用不法手段進行人口販運,會有5年刑責罰300萬,若被害人未成年或摘器官刑期再往上加。
基層員警:「現在詐騙都是投資標的虛擬貨幣為主,所以對我們警察而言,這政策其實沒有太大幫助。」
部分基層員警認為修法方向,似乎還是沒跟上詐騙型態改變的速度,但政府剷除詐騙集團的決心,至少是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