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陳姓人妻和丈夫結婚五年,卻背地裡和公司主管外遇,時間長達1年多,直到丈夫看了她手機後,發現兩人對話超鹹濕,曾一天發生四次性行為,每每完事後兩人還會討論、各自發表感想,甚至陳姓人妻還替主管的私密處取了綽號「Amazing棒」。丈夫事後對該名主管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20萬,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賠30萬。
據陳姓人妻丈夫提出的證據指出,他和太太自2018年3月就結婚,但對方卻從2021年3月就開始外遇公司主管,一直到2022年7月,不正當男女關係長達1年多時間。其中2022年4月18日還發生了四次性行為,另外同年6月3日、11日、22日和30日,也都有發生各一次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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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姓人妻手機內和主管的對話紀錄可以看到,兩人互稱「寶貝」、幾乎天天互道晚安,甚至她還替對方的私密處取名「Amazing棒」。每每完事還會互相討論感想,內容超鹹濕「我們上周超多次的,四次」、「一季都長蜘蛛網了,而且我可以一次射兩次」、「他現在很硬,一柱擎天,該讓他解放一下了」、「不要進去比較沒壓力」。而從這對話中也能發現,陳姓人妻和主管私下拍攝親密照,還臉貼臉,為了不被發現甚至將它存在秘密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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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人妻丈夫事後並未離婚,僅對主管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20萬精神撫慰金。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調查以上對話紀錄和照片等證據,但該名主管卻辯稱,這些只能證明兩人有互傳訊息和合照,無法認定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但法官認為,以上對話顯示,雙方已逾越正常男女、同事間的交往相處,且可知雙方確實發生性行為,該名主管已破壞陳姓人妻和丈夫的婚姻。法官審酌雙方狀況後,判處該名主管須賠償30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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