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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國寶弊案!朱國榮加重判16年 沒入1.8億

記者 葉怡君 / 攝影 吳俊緯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4/26 13:5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4/26 13:58

中信國寶弊案二審宣判!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維持無罪判決,朱國榮則是加重判16年,全案在2016年起訴,檢方當時認為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涉嫌提供不法利益,朱國榮從中大量購買並炒作龍邦股票,對於朱國榮加重判刑,律師團發聲明將會繼續上訴。

圖/TVBS

 
殯葬大亨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去年出庭時,大家焦點不在中信國寶案,而是在泰山經營權之爭,而面對記者提問,沒有任何回答。

記者vs.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泰山登報稱呼您為大圈仔,您怎麼看?」

圖/TVBS

這次中信國寶弊案,二審宣判,朱國榮判刑16年。國寶集團涉嫌掏空、內線交易以及炒股三大弊案,其中這部分在2016年起訴,歷經多年審理,涉案的除了朱國榮與辜仲諒以外,包含辜家總管、中信金前財務長、股東等人,還有朱國榮的助理林桂馨,檢方當時認為中信併購台灣人壽保險,涉嫌提供不法利益,而朱國榮大量購買並炒作龍邦股票,一審依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以及內線交易,判朱國榮12年4個月,辜仲諒無罪,二審辜仲諒的部分則維持無罪,朱國榮則是加重。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廖怡貞:「依卷內事證,此部分被告辜仲諒張明田所為貸款,承買不動產的交易條件,符合商業判斷並非顯不合理,原審就此部分,為被告辜仲諒等人無罪判決,並無違誤,檢察官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圖/TVBS

法官認為朱國榮與助理林桂馨,涉犯共同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以及共同高買證券罪,分別判16年沒收犯罪所得1.8億元,以及10年,全案將可上訴,朱國榮律師團則發出聲明稿指出,對於二審判決有罪部分深表遺憾,將會繼續上訴,爭取清白。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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