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5)日上午7時許,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一處出租套房發生火警,大量濃煙竄出,消防人員獲報後盡速趕抵現場,緊急疏散18人,並於30分鐘內將火勢撲滅,事後轄區警方調查,發現疑似是一名住在一樓的29歲男房客引燃火勢,全案將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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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永康警分局指出,在火場調查時,發現只有集中一處出租套房有燃燒跡象,疑似有縱火的可能性,調閱監控系統比對認為,認為住在一樓的陳姓犯嫌涉案重大,警方在附近道路調查時,見陳男行經可疑,便將人帶回派出所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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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消防局發現,該出租宿舍沒有裝設住宅警報器者,將立即開罰並且限期改善,而警方則表示,涉嫌縱火的陳姓男子,因說詞反覆目前已由警方管束調查在案,全案將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中,後續將向台南地檢署建議聲請實施預防性羈押,避免再發生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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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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