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上限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危險駕駛、無照駕駛擴大定義,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斑馬線」違停。大部分車輛都會暫停禮讓,卻有民眾直擊一輛台南市公車,狂按行人喇叭。
連叭三聲,行人嚇到小跑步快衝,目擊民眾不滿,怎麼連大眾運輸工具,都不禮讓行人。
其他民眾:「我覺得通常是不太會禮讓行人啦,我覺得等要有開罰的時候才會有吧。」
香港民眾:「可是這是駕駛態度,就是之前不是有報導說,台灣是行人地獄嗎,所以要改正這個問題。」
就連香港遊客,都覺得台灣交通亂象頻傳,在高雄巨蛋商圈觀察,不少車輛都主動禮讓,卻有抱著嫩嬰的媽媽過馬路時,被疾速開過來的汽車,嚇到後退,駕駛們貪快,罰單即將找上門。
記者宋佳娟:「駕駛們注意了,立院三讀通過後,走在斑馬線上,(車輛)如果沒有禮讓行人,最高開罰從3600元,變成6000元。」
立法院14日增修條文通過,加入未禮讓行人導致受傷、身亡,最高罰3萬6千元、甚至吊銷駕照。危險駕駛也從蛇行、逼車,如今列入連續闖紅燈、高速公路迴轉、逆向。無照駕駛也擴大定義,沒駕照或是被吊扣吊銷都算,無照駕車罰鍰翻倍,拒檢再加重到4萬5千元,此外,也恢復民眾可檢舉違停。
轎車就這樣大喇喇停在斑馬線上,只為了排隊買南霸天美食,恐怕得挨罰了!未來民眾就能檢舉人行道、斑馬線違停,還有圓環、隧道、快車道臨停也受理,立院積極修法,就是希望提高罰鍰,遏阻違規,擺脫「行人地獄」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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