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從3月31日起,大小型車於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提高處罰至3600元。民眾在南投日月潭,拍下車輛不禮讓行人影片檢舉,畫面是斑馬線兩邊,遊客拖著行李,等著要過馬路,但是其中一個方向的車輛,並未禮讓行人。警方回復不舉發,引發論戰。
一直到前方塞車了,行人鑽車陣通過,還有一輛車,繞過拍下過程的車輛,跟行人爭道。
民眾:「畢竟是人優先人是最弱的,你要保護最弱的像保護小朋友一樣。」
要看車看機車會不會撞你就要左右看一下。
就是因為對行人不友善,台灣被反諷是行人地獄的交通環境。
網友因此提出檢舉,警方引用102年的取締原則,認為非明確穿越道路行走路線遭違車輛影響停止,不舉發。
不過交通部才修法,從3月31日起,大小型車於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提高處罰至3600元,不罰對嗎?
集集分局第四組組長張功武:「經檢視檢舉影像來看,當時民眾是站立在道路兩側來做等待,後續當兩側行人穿越時車輛就暫停了。」
也有其他縣市交通隊看過影片認為,如果在他們轄區,會受理檢舉開罰3600。檢舉的網友說,打算送警政署信箱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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