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80幾歲陳姓阿嬤日前被民眾目擊睡在自家門口,經了解後得知,原來陳阿嬤於丈夫去世後即把房子過戶給長孫,怎料長孫投資失敗後賣房,並請陳阿嬤到別處居住,陳阿嬤卻不買單、還在家門口抗議。法院對此認定,由於當時過戶並未清楚列出「養阿嬤到老」條件,因此陳阿嬤不能無憑無據要求歸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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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陳阿嬤表示媳婦數次提及過戶事宜,還強調若等她離世再處理需要繳很多稅金,且口頭答應她過戶後會養她到老。陳阿嬤接著說,她於2012年與媳婦前往地政士事務所蓋章,因不懂法律,根本不知道房子已經過戶,而媳婦也在2017年告訴陳阿嬤其他子女,房子已過戶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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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還提到,陳阿嬤媳婦與長孫宣稱,他們曾出資80幾萬整修老家,換言之,房子過戶並不算是「無償受贈」;至於陳阿嬤的扶養義務,長孫則認為陳阿嬤仍有其他子女和孫子,自認不該是照顧阿嬤的第一順位。想到自身遭遇,陳阿嬤情緒激動久久無法平復,不僅在門口噴上紅漆,還搬來躺椅與棉被,駐守老家門口長期抗議。
事實上,此案遭陳阿嬤多次上訴,最終於去(2022)年被高等法院駁回,法官認為,經調查後證實陳阿嬤所說的過戶情形確實跟節稅相符,而「養阿嬤到老」條件則未在契約中提及,扶養長輩僅基於家族倫理和孝道責任,長孫確實沒有法定扶養義務。針對陳阿嬤強調遭欺騙,經檢方偵辦後認定,不對長孫等人做出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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