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上午11點24分,在國道一號南下345公里處,發生一起救護車遭擋道的案件,一輛救護車鳴笛且開在內側車道內,儘管有按喇叭示意,前方白色小貨車卻遲遲不禮讓,過程將近「擋道2分鐘」左右,讓救護車駕駛氣炸檢舉,而該畫面被流傳上網,也引起網友撻伐,國道警方介入了解,根據違規畫面,確認違規屬實,將會依法開罰。

國道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警方進一步補充,若上述情形致人死傷者,依該條例第45條第3項規定,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到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