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日前遭前男友林秉樞暴力毆打,還逼迫拍攝私密照片等案,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妨害自由的私行拘禁與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13罪,定應執行刑2年10月,其中只有傷害8月不可易科罰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於今(30)傳喚林秉樞出庭,他在律師的陪同下抵達,身材明顯發福許多,不過見到大批媒體到場,他一度短暫離開高等法院,過陣子後才又進入法院,面對提問一句未答。
今日庭期訂於下午3時許,不過下午2時許前林秉樞就已經搭計程車現身在高等法院外頭,似乎是因為見到大批媒體,拉下車窗後又趕緊拉上,請司機開離現場,直到2時20分許才又在律師陳頂新的陪同下抵達,現場有媒體詢問林秉樞有無話想說、要不要跟被害人道歉?他都一語不發,快步走進高等法院內。據觀察,林秉樞80萬元交保後,身形似乎有點走樣,整個人浮腫一圈。
庭訊結束後,林秉樞及律師仍不受訪,而高嘉瑜的律師王怡茹則表示,上訴理由主要針對私行拘禁罪部分,一審對此判林秉樞無罪,高嘉瑜無法接受。而量刑部分,林秉樞利用高在親密關係中的情感,一再脅迫做出順從他的行為,更可怕的是被害人不只一人。師表示,高嘉瑜會勇敢面對訴訟,不只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其他害怕遭到報復而不敢出來提告的被害人,希望高院能審酌林秉樞屢次利用人性弱點,操控弱勢女性將他重判。
去年9月底,高嘉瑜得知林秉樞只被判2年10月,受訪表示,對她而言很大傷害,請檢察官一定要上訴,同時間受到傷害的人10幾位女性,包括大學教授、名人、弱勢的單親媽媽,「他們怕被告報復,我責無旁貸,他極盡羞辱我,試圖用精神疾病等等理由脫罪。這種種對我來說身心受創,但我知道我受的傷是冰山一角,希望發生在我身上一切不要發生在他們身上」。
據了解林秉樞前年9月17日凌晨,和高嘉瑜透過網路視訊時,偷偷截取高裸露身體隱私部位的影像照片9張。同年11月10日10時許,更用臉書人頭帳號到高嘉瑜的臉書公開頁面張貼寫下「妳和有夫之婦上床,介入妳之前同學家庭的事實。我們有妳親口承認的錄音, 也有妳同學太太的佐證。你若再刪除,再否認,我們立刻公布錄音」,甚至還指示某人在新聞台節目YouTube 直播中「斗內」,置頂留言給高嘉瑜,嗆聲「妳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等字眼。
而前年11月11日晚間,將高嘉瑜拘禁在馥都飯店房間內,毆打成傷,還強迫她做出違反意願陳述、文字書寫及訊息傳送。隨後又拿高嘉瑜手機截圖、以她名義刊登文章及傳送訊息。而在周刊爆出施暴案之前,林秉樞因持有高嘉瑜的私密影像,逼她寫下自白紙條及相關錄音錄影檔案,後續更恐嚇高「還是我,跟鏡週刊換一換」、「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回(會)一起死」。去年7月,新北地院認定林已無羈押必要,裁定林以80萬元交保候傳,去年9月30日,將林判刑2年10月,傷害罪部份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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