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經過路口沒禮讓,遭路人巴頭!新北市三重一名男子過馬路時,差一點被機車撞上,立刻伸手,朝未禮讓的女騎士頭部拍打,似乎氣還沒消,朝著她瞪了好幾秒,雖然女騎士確實違規,但路人動手打人、雖然沒構成傷害,但如果害人摔車受傷、甚至發生車禍,最重可判五年徒刑。
竟然被人伸手朝頭部巴了一下,嚇了一跳邊騎邊回頭行人似乎也很不開心,邊過馬路邊盯著她看。
事發在6日晚間9點多新北市三重,當事人恐怕想都沒想過,會被路人被當街打頭,但到底是誰違規。
當時雙方都沒有闖紅燈,但斑馬線上,明顯不只一個行人正在過馬路,汽機車都必須停下來禮讓違規最高罰一千八,不過警方還沒有接獲檢舉,暫時無法開罰,但有先聯繫上這名騎士,她說不會追究動手的男子。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本件騎士如果被拍打,沒有受傷的話不會有傷害罪的問題,可是這樣的拍打導致摔車,這樣的行為構成刑法277條(傷害),最重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路口四周,有大量小吃店和攤販人車都多,附近店家說常常有事故或是行車糾紛發生,可能和道路設計有關。
附近店家:「來閃黃燈了有沒有,它(行人號誌)還有20秒對不對,那這邊的車子就過來了嘛,行人還在走嘛對不對。」
這回又上演人車爭道,變成路人打騎士的糾紛,雖然不構成傷害,但碰上類似狀況還是依正常管道檢舉,才不會讓自己有理變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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