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前年上三民區某美容坊尋芳,與女按摩師完事後打算進盥洗室洗澡,卻突然感到頭暈,蹲下後前傾跌倒,當場撞得頭破血流,導致其第3至6節頸椎脊隨完全損傷。男子氣得提告業者過失重傷害,認為店家沒做好防護措施,不過檢方詢問法規和事證,認為業者沒有疏失,簽結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2021年12月9日凌晨,男子上三民區某間美容店「鬆一下」,與女按摩師完成性交易後,起身要進到浴室洗澡,突然感到一陣頭暈,蹲下沒多久,整個人突然前傾倒下,頭部正面撞擊浴室台階,當場頭破血流,嚇壞一旁的女按摩師。業者幫忙叫救護車,將其送往醫院救治,經醫師診斷,男子第3至6節頸椎脊隨完全損傷、第7頸椎骨折,頭部撕裂傷。
男子認為美容坊沒有做好防護措施,浴室裡有積水濕滑,且室內不該有台階,提告業者過失重傷害罪。檢方調查時,函詢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確認沒有規範,規定室內不得有台階,業者也喊冤,稱台階上方是消防緊急出入口,為了不超過法定限高才會做台階,平時不會影響一般客人使用或是通行。
女按摩師出庭作證指出,男子完事後就說自己頭暈暈的,她有請對方蹲下休息,男子卻突然正面倒地,且當下地板根本沒積水。檢方依照現行法規和事證,認定美容坊和負責人沒有疏失,今(22)日將全案簽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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