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台中一間超商,發生毆打店員的案件,二審加重判決!事發當時店員只是提醒酒醉男子戴口罩,卻被拿玻璃瓶毆打,造成眼眶碎裂、兩側肋骨骨折,店員指控對方一句道歉都沒有,開庭時也愛去不去,目前二審加重刑責,判3年10個月,可再上訴。
陳姓男店員:「可能比較容易累還是,胸口還是悶悶的,對方開庭也愛去不去的,一句道歉都沒有。」
男店員指控,毆打他的23歲周姓男子毫無悔意,日前台中高院將一審判刑2年10個月改判為3年10個月,全案可再上訴,對此男店員這麼說。
陳姓男店員:「我是傾向於能加重就加重,因為對方連處理都不想去處理了。」
男店員回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根本沒想過自己的好心提醒卻換來一頓毒打,事發過後沒再上過大夜班,只能專心養傷工作停擺半年。
陳姓男店員:「(休息)半年公司就想說,看能不能提早回去適應,對啊回去之後有做了幾個月的復健。」
雖然時不時還是會有胸悶的情況,不過不幸中的大幸,是陳姓男店員的眼睛跟肋骨恢復狀況良好,而對於加害者的消極態度,他則希望司法能再加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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