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輕判,讓被害人相當不滿!但還有更多的囚禁案或詐騙案,刑期都低到讓人難以置信,直到近期的「台版柬埔寨」三人致死,才引起重視。法務部決定修法,針對四大面向加重刑責,當中詐騙加上妨害自由,兩罪結合犯罪,可以關到10年。

更多像是之前的詐騙集團囚禁人頭刑期都很低,法務部統計85.5%詐欺犯,定罪多在3年以下,讓台灣被譏諷為詐騙王國,直到日前台版柬埔寨有3人被虐死,才被重視。

法務部針對詐欺、妨害自由等新型暴力犯罪研擬修法,新增四大重點,就包括新增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從五年徒刑增加到七年,三人以上有凶器、凌虐、囚禁被害人7天以上,直接關七年,如果致死罪重判無期徒刑。另外詐欺罪中加重事由,新增以深偽影像或聲音為詐欺手段,可判一到七年,而詐欺結合妨害自由兩罪結合犯罪,也會加重刑責到十年徒刑。

法務部長蔡清祥:「已經草擬完畢,馬上很快的就會呈報行政院,行政院如果安排院會通過以後,會以盡快的速度送到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