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婦人,25日帶著寵物「狐獴」到百貨商場逛街,結果狐獴暴衝,咬傷男顧客,事後婦人竟然只看一眼就離開現場,隔天她又帶狐獴到同一間百貨,被業者勸導離場;其實狐獴具有攻擊性,飼養得注意很多細節,婦人這回沒管好,恐怕涉及過失傷害罪。
診斷證明書上,寫著「病患被動物咬傷」,沒錯就是這隻狐獴。
原來這名婦人,25日到新竹市,一間百貨廣場逛街,當下狐獴突然暴衝,咬傷了一名男顧客,事後到醫院驗傷,男子的家人也控訴婦人,只看了一眼就跑了,根本就是不聞不問。
婦人未盡相當管束義務,可能已經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
百貨商場公關粘亦呈:「在大門口發現這位婦人的出現,就有給婦人相關的規勸,說明我們需要把寵物放在提籃內,才能進入商場,婦人聽到規勸之後也就自行離開了。」
業者調閱監視器追查,結果隔天婦人再次光顧,又要逛大街,看來真的不是第一次,其實狐獴看似可愛,卻也具有攻擊性。
動物保育員王琦:「因為狐獴牠是一個,未馴化過的動物,牠不像狗或是羊或是貓這樣子,所以呢牠如果到陌生的環境,或是人比較多的地方,牠就可能會比較緊張。」
國外曾有被狐獴咬傷,造成敗血症的案例,而在台灣只要有合法認證就能養,價格不斐,一隻要價10萬元甚至更貴,不管養什麼寵物,都得再三思考清楚,飼主更得負起責任,別讓牠「賴賴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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