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台北市一名女子第三度酒駕被逮,酒測值達到0.97,一審被判4個月,沒想到二審法官卻認為被告通過走直線30公尺、金雞獨立等生理測試,還不到危險駕駛的狀況,改判無罪。
被警方攔檢到酒駕,吹氣,酒測值沒過,去年7月台北市就有一名女子,像這樣酒駕被抓,酒測值高達0.97,比取締標準0.25高出許多,依規定還要做3項生理測試,沒想到她竟然全部通過,原本一審被判4個月,二審法官卻因為她通過生理測試,認為嫌犯還不到危險駕駛的地步,判決無罪。
被攔檢酒駕,駕駛人除了要吹氣測試,駕駛人還要像這樣單腳站立30秒,腳不能放下來,再直線走10公尺,最後還要拿筆在同心圓裡面畫圓圈,還不能畫出同心圓範圍,問題是,這測驗什麼時候做?
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一般我們依規定,如果超過0.55,每公升超過0.55毫克以上,我們就是警局施予這幾項檢測。」
通常攔檢點到轄區派出所或是分局,都要一段路程,嫌犯可能已經稍微清醒,要通過測驗並不是難事,加上酒精濃度0.7到1.4會失去平衡、有感覺障礙,1.2以上會昏睡、甚至失去意識。
當時陳姓女子酒測值高達0.97,幾乎快到昏睡的程度,卻被法官宣判無罪,就連嫌犯的妹妹也很不滿,認為應該給姐姐一個警惕,否則萬一又酒駕,甚至撞到人出了意外,誰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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