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7)日晚上11點,在台中市北區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53歲的陳姓男子開公車,在左轉時,不慎撞上一家三口,30歲的李姓妻子和1歲男嬰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後仍回天乏術;而32歲的伊拉克籍季姓丈夫則僅受輕傷,目前生命無大礙,詳細的案發經過,將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據警方了解,陳男未有酒駕行為,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監視器,以釐清真相。第二警分局長陳家銘表示,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如駕駛人搶越行人穿越道行駛、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以上到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也提醒,若大型車輛駕駛人遇轉向時,除應顯示方向燈外,也應注意內輪差、視線死角範圍有無其他人車,建立正確駕駛觀念,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你我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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