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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要被別人告!不准民眾拍攝PO網 警局認「言詞不當」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李讚盛 趙立 報導
發佈時間:2022/12/23 13:42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23 13:42

高雄楠梓區,一名男子喝醉酒,在廁所跌倒受傷,警消大陣仗到場,引發民眾圍觀,不過員警在值勤時,卻制止民眾拍攝、上傳網路,疑似還口頭施壓 「不要等別人來告你」,對此,警局承認,確實有言詞不妥當的地方。

圖/TVBS

 
一名男子,醉到站不穩,消防員用布袋將他抬下樓,嘴裡還不斷胡言亂語。

喝醉民眾:「好了,輸了,不要拍照,不要。」

警消大陣仗出動,附近民眾出來圍觀,拿出手機拍攝,就是這動作,員警出聲制止。

 
員警vs.圍觀民眾:「是在拍怎樣的,哦不能拍嗎,不要拍啦,不要上傳啦,他喝酒醉,所以我站在這邊有妨礙到公務嗎,我沒有說你妨礙公務,沒關係你拍你拍,可是不要傳那個,不然我們還要寫新聞稿,有的沒有的,人家記者會來追問。」

一下說不能拍一下又說可以,警方還要求,不要把影片上傳,不然還要寫新聞稿,甚至疑似口頭施壓。

圖/TVBS

員警vs.圍觀民眾:「你可以拍,我說你拍一拍不要傳,我為什麼不能傳,要不要傳是我的事情,好啦好啦沒關係,你不要到時候別人告你的時候,一般民眾,不要隨便拍人家。」

兩位員警,先後要求不准上傳網路,讓現場民眾好傻眼,事發就在高雄楠梓區,一名20多歲陳姓工人,22日晚上喝酒後,在宿舍廁所跌倒受傷,警方到場除了壓制當事人,還要求圍觀民眾不要拍,警方事後坦承,處理員警確實有言詞欠妥。

楠梓分局督察組長郭玄琳:「易讓民眾誤解警方立場之處,將予以適度行政懲處以示警惕」

圖/TVBS

律師李奇芳:「民眾任意把人家的,這個情況等於是說,侵害了被拍攝人的肖像權,可能要考慮說,拍攝者第一個他是不是故意的,第二個他對於肖像權被侵害的影響有多大。」

 
律師說,隨意錄影po網,都很可能會被視為侵害肖像權,不過也不是完全不能錄影,還是要看是不是故意,或者是否是公共利益範圍,民眾錄影上網公審都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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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拍攝#口頭施壓#高雄#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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