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遭檢舉,涉嫌在七股工業區開發案中,散布對得標廠商不利之消息,反要對方拿錢來擺平,昨(21)日上午遭檢調單位大動作搜索,調查官也在陳凱凌的家中,搜出30萬元現金,外加廠商名片,檢方認為他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物,依《貪汙治罪條例》帶回偵訊,今(22)日凌晨複訊完畢,認為他罪嫌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預計下午開羈押庭。
台南地檢署昨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調查處,對陳凱凌位在中華西路的住處、台南市政府民治行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等6處搜索,查扣電腦主機、文件,並在其住處,查扣新台幣20萬元,以及裝有10萬元現金和某工程公司之名片1張的牛皮紙袋,專案小組昨晚把陳凱凌帶回台南調查處訊問,深夜才轉至台南地檢署複訊。
台南地檢署也發聲明稿表示,複訊後認為陳凱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和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日凌晨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
對此,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表示,台南地檢就被告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聲請羈押案件,因法官及辯護人均需閱卷,預計會在今日下午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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