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違停在路邊,司機突發奇想,出奇招避免被拖吊,沒想到照樣被拖,告上法院!新北市一名溫姓貨車司機,今年4月間,將貨車暫停在新店區中正路旁的卸貨停車格,但當時是禁停時段,司機為了貪圖方便違規停車,降下車尾門,讓拖吊車沒辦法作業,再把控制面板外殼上鎖,以為這樣就能避免拖吊命運。
當時,負責拖吊業務的張姓拖吊車司機,看見這輛違停貨車,立刻開始拖吊作業,他先把控制面板外殼破壞後撬開,關閉車尾門,直接把貨車給拖走,溫姓駕駛回到現場看傻眼,到保管場領車發現鎖頭被破壞,氣得到派出所,對拖吊車司機提出毀損告訴、警方依法函送。
不過檢察官調查卻發現,張姓拖吊車司機破壞鎖頭,是依規定執行,根據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駕駛違規停車,而且「不在場、或不依規定將車輛移置適當場所者,得予移置及保管,並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非經破壞鎖具無法移置者,得破壞該鎖具」,拖吊業者於法有據,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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