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司機阻礙拖吊,躺在地上和輪胎前,妨害公務判刑確定!案件發生在新北市板橋,運將因為違規把車停在公車停靠區,要被拖吊,他主張,車子還沒移動,應該可以放車,結果卻被員警和拖吊車人員拒絕,氣得阻礙執法,一審法官認為,現場沒人遭受強暴、脅迫判無罪,二審法官調查,妨害公務也是實現完整執法,判處拘役三十天,運將上訴遭駁回,全案確定。
執法員警:「你出來看監視器,看有沒有動。」
因為就在車來車往的馬路旁,這樣真的很危險,員警不斷勸說,運將卻突然喊身體不舒服,警方只好打119,請救護人員來,但消防隊員檢查發現沒有異狀,雙方就這樣耗在現場將近二十分鐘。
違規運將vs.員警:「車沒有動還不能,說不能(放車)我要死了啦,(你要看有沒有動),(看監視器)。」
當初違規的地點,就在板橋雙十路,計程車違規停在公車停靠區,現場地上也有劃紅線,司機的確違法,還因為觸犯妨害公務被法辦,不過,一審法官認為,在場的人沒有受到強暴、脅迫,判定無罪,檢察官上訴後,二審法官覺得,躺在地上、用身體阻擋車輛往前,的確無法順利執法,判處拘役三十天,司機上訴也被駁回定讞。
違規運將:「社會上這種,為什麼不一樣,欺負人欺負成這樣。」
一般遇到違規停車,輔助輪上了,拖吊車也移動,規定就是無法放車,駕駛除了有罰單,也要負擔保管費,拖吊車上都還張貼告示,加強宣導,如果,依照這段監視器,運將過馬路到場時,拖吊車司機才剛關門,接著才往前移動一小步,小黃運將申訴可能有機會平反,但用賴皮的方式,這下也越罰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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