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1年內交了2個男友或女友,就不能捐血嗎?台中一名張先生累積捐血有39次了,但日前捐血卻被拒絕,原因是1年內,他分別和2個女友交往,因此被認定有危險性行為,這讓張先生氣炸了;而捐血中心解釋,護理人員應該是要問他1年內有沒有「多重性伴侶」,可能是問法讓捐血人誤會了。
民眾挽起衣袖捐熱血,但知道什麼情況不能捐血嗎?民眾:「有愛滋或者B肝的人,不能捐血。」民眾:「有B肝的人(不能捐)。」記者:「你知道1年內交2個女朋友,不能捐血?」民眾:「不知道。」
大部分民眾只知道捐血要看身體健康狀況,不知道還要過濾交友情形,台中一名30歲張姓男子,累積捐血有39次,最近一次捐血卻被拒絕,原因是他1年內交了2個女朋友,張先生很生氣,認為交往不一定發生性行為,覺得自己莫名其妙被打回票,很受傷。
其他捐血民眾對於這項規定,也覺得很納悶。記者:「你有2個女朋友嗎?」民眾:「沒有。」記者:「捐血聽到這個問題,會不會很錯愕?」民眾:「有一點。」
台中捐血中心採血課長顏玲玲:「其實不是說有2位女友不能捐血,而是說1年內有超過1位以上性伴侶是不能捐血。」
原來衛生署規定,有男性間性行為,或是1年內有危險性行為的人,都不能捐血;而危險性行為包括和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還有1年內有1位以上的性伴侶,但捐血中心說,面談時會詢問民眾有沒有危險性行為,只是擔心這樣的問法太直接,民眾不舒服,因此婉轉的問,1年內有沒有交2個以上的男女朋友,可能就是這樣導致張先生誤會。
但實在是每個捐血人對於個人隱私問題感受不同,就怕民眾不再捐熱血,捐血站強調,會加強教育,拿捏提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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