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證實收到民眾檢舉網紅涉及非法進行全委投資業務,金管會將依相關事證進行查核,若查證屬實,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金。
繼金管會今年7月接獲民眾檢舉網紅「大萌妹子」無執照卻收費推薦民眾買台股後,近日金管會再接獲一波檢舉,有6名打造為高富帥人設的網紅涉及違法代操投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金管會收到民眾檢舉,有網紅非法進行全委投資業務,涉及違反投信投顧法第6條規定,「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高晶萍說明,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業務,依投信投顧法第107條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高晶萍表示,金管會收到檢舉函,將依民眾提供的相關事證進行查核,並依相關行政程序辦理。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今年前3季證期局接獲民眾陳情投資詐騙案件達506件,已超過去年全年的439件,顯示投資詐騙層出不窮。
金管會設有受理民眾檢舉與陳情網頁,鼓勵民眾陳情非法投顧案件,若民眾檢舉所附事證明確,符合違反投信投顧法構成要件,金管會均會移請法務部調查局進一步查處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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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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