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衣服髒了拿去送洗,店家通常都會給單子,這張單據可要收好了,在高雄大寮就發生一件糾紛,有女子去洗鞋店領鞋,忘了帶單據,認為自己是熟客,店家應該要讓步,但老闆堅持卻要女子拿出單據才給領,雙方大吵了起來。
老闆vs.女客:「我們規矩就是這樣,沒有單子就是不能認領,小姐就說可以,那是小姐認得,我不一定要認得你,你講那什麼話,如果我們認得你,那是我們的額外服務。」
女子稱自己是店內常客,就算不帶單據,店員也應該要認得,兩人你一句我一句,越講火氣越大,戰火一觸即發。
老闆vs.女客:「幹嘛報警,奇怪阿你們到底是要幹嘛啦,你注意一下你自己的態度欸,我態度怎麼樣,你態度最差欸,什麼我態度最差,我怎麼會知道你是哪一位,還是你是什麼名人嗎?我又不知道,那你是誰。」
26日晚間7點多,女子來到某間位在高雄大寮的專業洗鞋店,想拿鞋卻因為沒有單據,老闆不給領,吵到後來女子拿出證件領到了鞋,最後負氣離開,洗衣洗包或洗鞋,忘記拿單據的爭議可不少,消保官表示,客人如果忘記帶,業者其實也可以在當下請客人簽下同意書。
高雄市消保官殷茂乾:「同意在什麼時間已經領回,同意書簽署,才能讓店家和消費者之間,釐清取件的問題。」
領東西沒帶到單子,客人或許是健忘或許是弄丟了,但到底要怎麼解決,其他店家也有方法。
其他店家:「當下再寫一下雙方的收據,可以用照片拍攝下來,你已經取走的東西。」
遺失了客人的東西,店家可要負全責,為求自保可以拍照存證,不用為了領個鞋,大動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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