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三重區一名48歲的黃姓男子,到家樂福消費,卻是偷偷記下價格較低商品的「標籤條碼」,回家利用標籤機偽造成功後,再回到賣場將假標籤貼上,並拿去結帳。黃男成功一次後食髓知味,竟然5度犯案,導致商家損失26177元。士林地檢審理後,認為黃男已和店家達成和解,依詐欺等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而黃男犯案畫面也隨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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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在今年5月,黃姓男子先是上網買來「標籤機」,再到家樂福去偷偷記下商品價格較低的條碼,返家後自行偽造標籤,再回到店內,將假標籤給貼在商品上。據警方調查,黃男偽造了「751元的7入老協珍熬雞精」、「418元的HK家居電子體重機」,而他拿的商品則是要價1494元的「14入」老協珍熬雞精各3盒,及3580元的藍芽電子體重機,用假的標籤結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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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出黃男身分,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而檢方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電子發票證明聯等,認黃男涉犯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偽造準私文書等罪,考量他犯後具悔意,也已經和與家樂福達成和解,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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