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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殺人放火案嫌犯辯無犯意! 檢怒當庭向法官求處死刑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顧守昌 報導
發佈時間:2022/10/12 13:18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12 14:45

台南南科園區去年底,發生一起火燒機車意外,騎士還被燒焦,事後被警方查出是一名洪姓凶嫌,不滿女友分手後跟別人交往,才會將情敵刺殺後放火的殘忍手段,案件在11日召開辯論庭,由於檢方認定他的手法比殺警案的凶嫌更殘酷,當庭向法官求處嫌犯死刑。

圖/TVBS

 
死者家屬:「當初會跟凶嫌分手的意思,就是太過粗殘,都會對那位女生掐脖子、咬人,那時候都有驗傷,都有拿來給法官。」

談起洪姓凶嫌,死者家屬態度冷淡,因為他們的兒子遭對方殺害,竟然毫無悔意。

死者家屬:「之前就常來亂啊,亂有的沒有的,都是為了那位女孩子呀。」

 
圖/TVBS

原來去年12月底,發生南科園區的這起火燒機車,騎士葉姓男子也被燒死的意外,竟然是洪姓凶嫌殺人放火,因此11日的辯論庭,法官問他有無意見,嫌犯還辯稱,他找死者原本是要好好講,並沒有殺人犯意,由於死者曾嗆說沒什麼好講,他才會失控行凶,而法官問他為什麼刺了死者一刀又補刺六刀,他還回說,因為死者戴著安全帽,並不知道有無刺到,讓死者媽媽暴怒,認為他在胡說,甚至當場痛哭。

死者家屬:「精神狀態去檢查,都說很正常啦,只要情緒一來,就會這樣(失控)啦。」

雖然辯護律師,辯稱雙方是先爭執後才會扭打,強調無殺人犯意,部分刀傷很淺,也屬於正當防衛,至於對人車放火,則是臨時起意,也被檢方反駁,認定是事先策謀殺人,除了先前就屢次騷擾死者,當天還準備刀子,而且殺人後放火,也屬於故意犯意的延伸,因此當庭向法官求處洪姓嫌犯死刑。

圖/TVBS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許嘉龍:「本署檢察官在法院審理辯論終結,認為洪姓凶嫌手段凶殘,至今毫無悔意,毫無教化可能性,當庭向法院求處死刑。」

這起不滿女友分手,傷害情敵還放火的命案,檢方認定手法比殺警案更凶殘,如今只希望法院判對方死刑,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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