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員林市一名婦去年3月到加油站時,不滿員工服務態度,就對員工嗆聲,隨即打電話撂兒子媳婦來鬧事,不僅把員工打傷,還拿滅火器砸人,而婦人在今年去世後,法官依妨害秩序等罪,分別將其餘4人判處5個月及6個月徒刑。
員林分局東山派出所副所長洪堯淡:「本所立即派人前往處理,到達時發現該名婦人對於加油站的員工,發生推擠及拉扯的情形。」
去年3月10日彰化員林一位婦人開著進口車到加油站加油洗車,疑似不滿員工服務態度,就對他嗆聲說「不知道我兒子混員林的嗎?」接著打電話撂人,兒子跟媳婦帶著2位朋友到加油站鬧事,把車擋在出入口,不僅動手打員工,還拿滅火器砸人。
其他民眾:「這樣子不行啦對啊,就是有這種人才會社會混亂,對啊,這種人擾亂這真的沒水準啦。」
一行人在加油站把員工打到受傷流血,直到警方阻止才停手,訊後依傷害聚眾鬥毆偵辦。
彰化地院庭長廖健男:「刑度其實是不輕的,最輕本刑要6個月以上,最重可以判5年以下,後來他們事後有跟加油站員工調解處理,所以說有依照刑法59條的規定減輕期刑,張男就判處他6個月刑度,那吳女5個月。」
引發事端的張姓婦人在今年3月因病去世,沒有辦法追究責任,不過兒子跟媳婦還有鬧事的2名男子,則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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