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孫小姐,昨天(14)下午因為有急事,把車臨停在新豐鄉建興二路上的白線外,但正好位在一處民宅門口,今天來開車時,發現自己的保時捷愛車被貼了很多膠帶,孫小姐到警局報案。其實,如果沒畫設紅黃線,貼「請勿停車」等標示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甚至如果有「後果自行負責」等警語,可能還觸犯刑法。

車主走近看好傻眼,擋風玻璃被貼了長長一條膠帶,不只這裡駕駛座的窗戶四條膠帶直接貼,上面還寫了請停自家門口,警察局說車主是空號、別影響左右住戶的休息時間等等。

車主孫小姐:「我是有考慮到這一點,但當下實在有急事,所以我就想說,白線外馬路是可以停的,我也沒想太多就直接停了。」
平常都是停在其他地方,這次第一次停在這裡就被貼了膠帶。

其實如果在沒有畫設紅黃線的路段,不管是張貼請勿停車的標示或是擺上拒馬都是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標語上出現,後果自行負責等等警語還可能觸犯刑法恐嚇罪,這回愛車被貼上一條條膠帶,孫小姐也決定到派出所報案。
只是要把車臨停別人家門口,還是在車上留個連絡電話,避免像這樣引民眾抱怨,自己愛車也可能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