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洪姓女子,日前將車停在軍營內,卻收到高雄市的路邊停車繳費通知,驚覺有異,向警方和高雄市停車管理處求助,過程中卻遭踢皮球,甚至要她自行調閱停車紀錄,好不容易做完筆錄,到被開單的停車場確認,驚見和自己顏色、車牌號一模一樣的轎車,才知車牌遭人冒用,警方也依法扣車,並循線通知該車使用人到案,但洪女仍指出,停車單仍繼續開,讓她相當不滿。
因手邊沒資料,所內2名員警要她先去調閱高雄市的停車紀錄,讓她相當傻眼,人到高雄後,又回頭詢問高雄停車管理處,對方再度請洪女自行上警局報案,這次她轉向和高雄新興分局警方求助,仍得到一樣的答案「自行調閱停車資料」,一來一往花了2小時。做完筆錄決定親上被開單的停車場查看狀況,洪女嚇傻,竟有一輛和她車型、顏色、車牌號碼相同的轎車。
洪女今(28)日出面指控,不滿一整天都為了這件事奔走,到警局報案第一時間,警方竟要她自己跑高雄一趟,質疑「若我住台北,那我是不是就要大老遠跑一趟高雄」,事情過了一天也沒下文,停車費仍繼續往上加,更讓她毛骨悚然的,對方變造車牌的動機,甚至連車子前內裝都相同,「若拿去做非法的事情…真的滿可怕的」。
對此,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表示,根據停車繳費單地點在前鎮區民權二路一處公有停車場尋獲該車,車輛已停放多日車胎消氣疑似已遭棄置,經確認該車係懸掛偽造車牌,已依《道交條例》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並將依《刑法》偽造文書通知該車車主及車輛使用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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