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案,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證交法操縱股價等罪起訴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前組長游迺文等12人。台北地院今天依違反證交法判游迺文9年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等人自民國108年5月下旬起,謀議炒作遠東百貨公司股票,將股價拉抬後,109年5月至7月間計劃賣出股票套利,但售出數量不如預期,便聯繫游迺文企圖利用勞動基金接手獲利。
檢方查出,游迺文109年8月間在台北市某家私廚接受招待,享用昂貴餐飲後,同時要求下屬及透過證券業者以高於設定價格買進遠百股票,涉嫌操縱股價,讓寶佳等公司得以出脫手中的遠百股票獲利。
北檢於109年底展開4波搜索、約談行動,約談多名涉案人員,檢察官訊後聲押禁見游迺文獲准。勞動部也將游男記2大過免職。勞動基金運用局局長蔡豐清也遭到撤換。
台北地檢署去年2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等罪嫌,起訴游迺文等12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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