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縱火案造成八死,地檢署11號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輪胎行二兒子,因為債務經濟狀況不佳,常與父母因為家事起爭執,一氣之下,外出買20公升汽油縱火,甚至還把汽油都潑在一樓,等於擋住所有親人的逃生動線,犯罪手法殘酷,已經沒有教化可能,建請法官判處死刑。

當時,嫌犯在犯案後當場就被制伏,只是他也因此遭受波及,跪在地上被雙手上銬,消防隊員還遞給他氧氣瓶,結果等他終於能開口做筆錄,才知道縱火的導火線,竟然是因為洗碗等家務,與父母發生激烈爭執,一氣之下,外出買20公升的汽油縱火。

倖存的嫌犯父親,在火警發生後,看到消防隊員,著急的拜託他們救出親人但不幸的是,包括妻子、女兒、兩名媳婦和4名孫子通通葬身火海。
記者vs.嫌犯:「你現在會後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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