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從上個月1日開始上路,警政署統計截至上個月底,全國總共受理394件,大多都是用網路通訊軟體掃擾為主,其中檢方聲押獲准的6件,幾乎都是有作出近身尾隨監視的騷擾樣態。而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也分析,發生在轄內的案件中,當事人雙方關係只「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同居伴侶」最為主。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受理符合跟蹤騷擾法案件共計有52件,其中家暴合併跟騷案類計有20件,而當事人雙方以「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同居伴侶」關係為最多,也就是俗稱的「恐怖情人」,「陌生關係」次之,再者才是「追求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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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分析行為人與被害人年齡均落在30歲至39歲間,行為態樣以「歧視貶抑」最多,次為「尾隨接近」與「通訊騷擾」。警方解釋,歧視貶抑的方式包含以通訊、面對面或透過社群平台方式進行帶有性別歧視或仇視辱罵的警告文字或言語,例如「我知道你住在哪裡」、「你這個水性楊花的人」、「我要散佈你的私密影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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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北市警方受理案件中,還有一名何姓男子於上個月中旬持續以未顯示號碼撥打電話給被害人,只要對方有接起來,何男就會說「你這種人吼就是ㄅㄧㄠ三聲,哇哈哈哈哈,手錶的錶,錶子,BITCH」用此等具性別意圖歧視、貶抑內容來騷擾被害人。而何男還曾經在25分鐘內撥打19通電話,他的行為同時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歧視貶抑」及第4款「通訊騷擾」的犯罪行為。警方提醒,如果民眾遇到類似事件,可在狀況許可下適度蒐證,記錄被跟蹤騷擾的過程,保存證據提供給警方即時處理。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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